为认真实施《义务教育法》,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权利,进一步规范学校办学行为,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,根据《浦口区2017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意见》,结合我校实际,特制定本方案。
一、报名条件:
1、入学年龄:六周岁(2010年9月1日——2011年8月31日)。
2、适龄儿童入学应具有所在施教区家庭正式常住户口,其户口原则上应随父母(法定监护人)在同一户籍,户籍与实际常住地、产权证(产权证是指房屋所有权证,持有者为适龄儿童的法定监护人)三者一致。属下面情况之一的适龄儿童,并持有相应的证明,按正常入学办理:
①儿童随父母一方在施教区常住,另一方是不在南京地区工作的现役军人(含武警)、在外地工作、务农或出国定居;父母离异,儿童户口随法定监护人在施教区常住的。
②儿童随爷爷、奶奶、外公、外婆在施教区常住的,其父母双方都是不在南京地区的现役军人(含武警)及公派出国工作的专家、技术人员。
③适龄儿童随父母户口在爷爷、奶奶、外公、外婆处落户的,其父母双方均未购买或未分配住房并实际常住且户口从未迁移过的。
二、招生名额:
计划招收一年级新生3个班,总计120人。
三、招生范围:
江浦街道东起东门桥沿城南河至江边以西;东门桥沿文德路到浦乌路与312国道交界以南;凤凰大道以西、中圣街以东、文昌路以南(凡星菜场)区域。
四、报名时间:
报名时间:5月1日—5月14日
现场审核:5月13日、14日
五、注意事项:
入学登记时请家长携带户口本、房产证,出生证、儿童预防接种证交学校查验。
六、说明:
8月10日左右,我校将录取新生名单张榜公布,并向其监护人发放入学通知书。
8月30日新生凭录取通知书报到入学。过期未报到且未说明情况者作自动放弃处理。
附: 浦口区珠江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
组 长:任 荔 陆再兴
副组长:马 莉 陈 健 赵传德
组 员:俞 蕊 马志媛 朱玉兰 汪 静
2017年4月24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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